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福建华威钜全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工厂仓库货架采购
2、项目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8-17号
二、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1《华威钜全公司工厂仓库货架需求清单》、附件2《华威钜全公司仓库平面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货架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仓库货架供货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形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邀请招标。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由招标人从通过资格预审名单中优选5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邀请投标人。
2、确定投标人后,由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邀请投标函并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3、受邀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未中标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如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
名称:福建华威钜全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6339069960
地址、电话:福建省福州市闽候县南通镇商贸大道8号3#综合办公大楼,0591-83665556
开户行及帐号: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351008040018010149326
4、招标人安排受邀投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面议沟通,投标人进行第二轮报价。
5、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小组进行评估,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顺位原则选择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中标结果报上级主管单位福建华威集团审批。
五、提交资料要求
1、资格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3);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委托资格申请及投标,则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经受托人本人签字);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货架生产资质证明(复印件);
5、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授权代理商)
6、货架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和方法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简介(加盖公章)
9、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10、2019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11、第一轮报价书原件,包括公司简介、需求报价表(附件4,含使用区域、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技术说明、构件材料各项指标、工艺流程、付款方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等。
六、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下午16:30整。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245号福建华威钜全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24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99304080
特此公告。
附件1.华威钜全公司工厂仓库货架需求清单(含技术要求、数量、规格等).doc
福建华威钜全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