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定2017年第三批总部企业的通知》,华威集团被认定为“福州市综合型总部企业”。华威集团在获得国家、省、市的各级荣誉和资质方面又添殊荣。
据悉,福州总部企业是根据《关于加快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和《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榕发改服外〔2017〕34 号)规定,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认定的。总部经济是福州市政府为加大总部企业支持力度,鼓励更多总部企业来榕发展,鼓励更多现有企业在福州设立总部机构而出台的经济新政,对促进福州市税收贡献、消费带动、劳动就业、社会资本流动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华威集团获得“综合型总部企业”认定,即可按规定享受:经营贡献奖励、规费减免、办公用房补助、引进人才配套补贴、个税奖励等扶持政策或优惠,这将为华威集团今后发展中提供业务发展、人才引进、综合管理等方面更多支持,也为华威集团继续做大做强提供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