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威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旧驾训教练车、公务车辆进行公开拍卖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旧驾训教练车23台(东南V3菱悦18台,东南菱帅3台,三菱2台),旧公务车辆4台(桑塔纳1台,别克“GL8”1台,江淮瑞风2台)竞标拍卖,具体详见附件《竞卖车辆信息表》。
2、招标人:福建华威集团有限公司
3、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对投标人资格认定、现场明标举牌应价,投标人每次加价最小金额单位为100元的整数倍,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每位投标人仅限成功竞买一辆,且车辆过户必须为中标人(单位或个人)。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报名、缴纳竞标保证金、现场看车和领取投标文件(或详见附件)。
4、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5、报名地点:福州华威机动车修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长埕路269号);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0591-83659175
6、竞标时间:2016年2月27日(星期六)上午9:30。
7、竞标地点:福州华威机动车修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长埕路269号)。
福建华威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3日
投标申请书
致:福建华威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车辆竞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含《福州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等),我方自愿申请参加贵司上述项目的公开招标,并声明如下:
一、我方已详细阅读、确认全部招标文件以及有关附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条件及招标办法、规定,并认同因此产生的评标结果。
二、我方已向贵司缴纳人民币 元整,作为我方的竞标保证金。如我方中标该竞标保证金直接充抵购车款。如我方中标后中途反悔退出,或借故拒签合同,贵司可没收该竞标保证金。如我方未能中标贵司应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竞标保证金。
三、我方确认对所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和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授权贵司对我方进行调查验证。同时同意贵司不退还所有投标文件和资料。
四、我方完全理解贵司因法律、政策以及其他原因取消招标或拒绝任何申请文件,且不必承担任何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原因。
投标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